中国江西网抚州讯 通讯员何 斌报道:不久前,崇仁县巴山镇群众吴某某将一面绣有“为民办事、破案神速”的锦旗专程送到崇仁县公安局侦查实战部,以表达对该局及时破案并挽回其2万余元经济损失的感激之情。
赠送锦旗
今年3月26日早上6时30分许,巴山镇居民吴某某到侦查实战部报警称:其在街口路经营的南杂店被盗,“黄鹤楼”、“青花瓷”、“金圣”、“大重九”及“软中华”、“硬中华”、“芙蓉王”等各种名贵香烟共计100余条,另有2000余元现金被盗,损失价值2万余元。接报后,侦查实战部立即对案件开展调查,并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已归案)、吴某(已归案)有重大作案嫌疑。经缜密侦查布控,3月26日下午,侦查员在县工业园区宏业南路将正在等候驾照路考练习的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吴某抓获。根据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吴某的供述,办案民警及时为受害人吴某某追回被盗各品牌名贵香烟90余条,价值达到2万余元。
近日,从公安机关领回被盗发还物品的吴某某专门请人制作了锦旗送到公安机关,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
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赣B2--20100072 备案号:赣ICP备05005386号-1 ![]() 赣网文[2018]3167-034 (总)网出证(赣)字009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1406143号 36120170002 药品信息服务证 江西日报社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