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抚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曾 露报道:“我自愿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如有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违反营商环境,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自愿接受党纪、法律的从严从重处理。”日前,广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协警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深入落实相关规定,严明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和营商氛围,日前,广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交警的工作性质,制定了五项协警廉洁自律要求,并要求协警不管是刚参加工作的,还是参加工作多年,都一律自愿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协警《廉洁自律承诺书》五项要求是:如实进行自查自纠,决不隐瞒个人自查有关事项;决不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进构建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工作意见(实行)》谋取私利;决不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带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个人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由其支付旅游、宴请、健身、娱乐等费用;决不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长期使用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供个人使用;坚决防止子女或亲属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支付旅游、宴请、健身、娱乐等费用。目前,该大队110余名协警已全部自觉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
通过组织协商签订廉洁承诺书,绑紧了广大协警廉洁自律意识,有利于进一步打造一支忠诚、廉洁、担当的公安交警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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