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抚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龚志平报道:6月28日,江西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处处长魏淑燕一行3人,前往资溪县实地调研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情况,市司法局副局长余兵才,社区矫正工作科科长黄水辉,县司法局局长王刚等陪同调研。
检查组一行在资溪县司法局会议室听取了该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汇报,随后前往该县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开展实地调研,现场查看了该县智慧社区矫正中心报到室、指挥中心、宣告室、心理矫正室、训诫室等各项功能室的建设情况。并全程观看了资溪县社区矫正宣传片,就该县智慧建设远程视频系统、远程督查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督导。
检查组认为资溪县已建成的功能区室能满足社区矫正工作各项需求,对该县智慧社区矫正中心的建设工作表示肯定,同时指出了该县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在功能区设置划分上、设施配备打造上的不足之处。
魏淑燕强调,要坚持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入矫宣告制度,强化仪式感,加大威慑震慑力度;要充分利用心岸APP、远程督查视频系统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确保其在规范区域内活动;要进一步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力度,全面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