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抚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陈 辰报道:日前,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文昌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派警称:临川区勤光小区1栋4单元3楼何女士称因买卖房子和卖房的一方发生纠纷,需要民警调解。该所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经过询问得知,报警女子叫何某珍,6月29日向廖某珍购买位于大公东路自来水厂旁边的一套小产权房,当天支付了购房订金6000元整。何某珍的儿子、儿媳知道此事后表示反对,不希望何某珍继续购买廖某珍的房屋。何某珍和家人找到廖某珍,希望其能退还支付的6000元订金,廖某珍以6000元为购房订金,何某珍属于单方面违约,拒绝退还,双方因此事多次报警,矛盾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
值班民警了解情况后将纠纷分开做工作,民警通过讲理、说法、摆例子的方式对纠纷双方进行劝说,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调解,何某珍承认自己在支付订金之前没有和家人商量,自己存在过错,廖某珍表示考虑到对方家庭的实际情况,可以退还部分购房订金给何某珍。最后,在纠纷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何某珍和廖某珍签署了调解协议书。
文昌派出所自“三大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主动作为,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去解决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闹心事,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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