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抚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宋超、苏昌明、陈茜报道:黎川县公安局党委牢固树立“严管即厚爱”的治警理念,充分发挥警务督察部门监督管理和参谋助手职责作用,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在维权护警工作中充分体现“有态度、有温度、有力度”的导向,有效促进队伍正规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激发队伍士气和民、辅警干事创业热情。
高位推动护警,优化维权机制。近年来,该局主要领导重视维权护警工作,将“爱警惠警、凝聚警心、鼓舞士气”作为大事来抓。主要领导对每期维权护警工作简报及时作出批示,在维权工作调度会议上,要求“维权办”认真抓好民警澄清正名工作,把维权慰问作为爱警、暖警、护警的具体举措抓紧抓好。警务督察部门主动履行“维权办”职责,根据“12389、12345、110”等举报投诉情况,以及民、辅警遭受不法侵害等维权工作实际,有力落实一份澄清正名通知书,一次公开澄清正名会,一次走访活动,一份慰问金的“四个一”工作法。在民、辅警被侵权、声誉受影响的范围内,及时对遭受诬告、不实举报投诉的民、辅警,给予澄清事实,公开正名,第一时间开展精神安抚慰问工作,为基层所队和民、辅警执法服提供有力支撑。
精心组织核查,维护正当权益。该局警务督察大队主动联合纪检监察、政治处等警种,针对36起“12389、12345”和上级交办的举报投诉件,认真开展核查工作,准确认定“无责、无效举报投诉”事实后,针对6起无责举报投诉及信访件开具《澄清正名通知书》,为5名民警、2名辅警澄清正名。今年4月26日,“维权办”受理居民举报刑侦大队领导在办理“鲁某某被诈骗案”时,对一般案件放任不管的问题,核查专班对该匿名举报事项进行认真核查,未发现大队领导对鲁某某被诈骗案放任不管及选择性执法办案等问题,确定该举报投诉不属实。“维权办”及时开具《澄清正名通知书》,由分管局领导和督察大队负责人到刑侦大队召开全体民警会议,为被诬告的民警进行澄清正名。
快速介入维权,及时传递关爱。今年2月19日,该局日峰派出所民、辅警在处警过程中,被一名酒后滋事的违法嫌疑人恶意辱骂并抓扯踢打,导致处警现场一度混乱,来往群众大量聚集,造成负面影响。警务督察大队接到维权申请后,立即启动维权预案,第一时间赶赴日峰派出所了解案情,调查取证,并对此次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通过对民警执法记录仪和街面监控视频回放,快速、准确还原民、辅警在现场正当执法经过,县局依法对暴力袭警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及时有力维护民、辅警的正当执法权威。与此同时,该局党委主要领导带领政治处、督察大队负责人慰问被侵害的民、辅警,为民、辅警正当执法“撑腰鼓劲”。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