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许 威报道: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种医保政策是基本医保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广大基本医保慢特病患者就医用药的切身利益。5月30日,抚州市医疗保障局就抚州市门诊慢特病政策调整解读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凡在《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病种目录》内的基本病种计35种;拓展病种有8种。政策调整后,市居民医保慢特病病种目录共有43种,其中:Ⅰ类慢特病共9种,Ⅱ类慢特病共34种;职工医保慢特病病种目录共有40种,Ⅰ类慢特病共9种,Ⅱ类慢特病共31种。此外,Ⅰ、Ⅱ类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在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按就诊医疗机构住院待遇执行;Ⅰ类门诊慢特病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就诊医疗机构住院待遇执行,Ⅱ类门诊慢特病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有所不同,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患有一种Ⅱ类慢特病的年度基金最高限额为8000元或4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有一种Ⅱ类慢特病的年度基金最高限额为4000元或2000元。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加强门诊慢特病政策宣传,提高参保人员对政策的知晓度;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确保门诊慢特病政策顺利实施;积极做好门诊慢特病申请认定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应认尽认,切实保障全市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患者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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