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新闻讯 (通讯员谢 萍)近日,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受宜黄县人民法院委托,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专业优势,成功化解两起“樱花”商标侵权纠纷。此次调解既高效维护了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又为当事人省去诉讼周折,彰显了“府院联动”多元解纷机制的扎实成效。
据悉,宜黄人民法院在受理这两起商标侵权案件后,考虑到市场监管部门在知识产权领域具备丰富的执法经验和专业知识,且行政调解具有程序灵活、成本低廉、效率较高的特点,依据“诉调对接”相关工作机制,正式委托乐安县市监局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接到委托函后,乐安县市监局立即成立专项调解小组,第一时间调取案件相关材料,对侵权事实、争议焦点进行全面梳理核查。
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遵循“当事人自愿、程序合法、公平公正”原则,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沟通协商。一方面,向侵权方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明确其使用涉案标识的行为已构成侵权,阐明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与诉讼风险;另一方面,充分听取商标权利人的维权诉求,结合类似案例的处理经验,提出兼顾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建议。针对双方在赔偿金额、整改方式上的分歧,调解员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从“减少诉累、化解矛盾”的角度理性协商,逐步缩小争议差距。
经过多轮调解,两起纠纷的当事人均达成一致和解意见:侵权方承认侵权事实,承诺立即停止使用涉案侵权标识,并就赔偿事宜与商标权利人达成协议。调解过程中,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宜黄人民法院府院联动,充分运用抚州市知识产权“知卫”小程序,发挥“知卫”平台跨域调解,借助电子签章功能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及笔录,整个过程线上线下无缝衔接,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时间与经济成本,更避免了诉讼程序对经营活动的影响,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受托调解是“府院联动”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成功实践。下一步,该局将持续深化与法院的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专业领域的优势,加强区域知识产权保护与纠纷化解合作,高效化解各类知识产权矛盾纠纷,为优化县域营商环境、护航创新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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